大成福州助力福建省首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过

发布时间: 2025.01.27

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来,为了防范无序数据出境活动的风险,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出境安全、自由流动,我国逐步构建数据出境监管规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之日起,境外公司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的规定,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2024年3月22日,在《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近半年之后,国家网信办正式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作出优化调整。《规定》规定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明确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两类数据出境活动条件;同时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有效期限和延期申请、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和监督管理责任、与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其他规定的衔接适用等作了规定。基于此,国家网信办立足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与实践需求,对数据出境监管体系进行更新,兼顾事前与事中、事后监管,以平衡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信息权益之间的关系。

 

大成福州高级合伙人卢健律师带领团队,为全球跨国商业集团公司的境内6家子公司及2家代表处提供个人信息出境全流程合规整改法律服务,卢健律师为其中2家境内公司及2家代表处提供个人信息出境合规整改法律服务,使公司及代表处出境场景符合豁免出境备案、评估或认证的条件。卢健律师经过数据盘点,为4家境内公司拟定并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于2025年1月27日取得4家境内公司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知书。

 

该数据跨境全流程合规法律服务系目前公开平台查询的2025年福建省首单律师提供并成功落地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法律服务。卢健律师时刻关注境内数据跨境新规颁布情况,并兼顾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及申报程序变更、跨地域集团公司合并备案难等多重因素,确保客户的备案申请完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客户的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了的合规保障,为本次数据跨境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并最终取得了省网信办的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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